- 來源:廢塑料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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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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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歐洲議會通過了新措施,使歐盟的包裝更具可持續性,并減少包裝浪費。
該條例以476票贊成,129票反對,24票棄權獲得通過,旨在解決不斷增長的廢物問題,協調內部市場規則,促進循環經濟。但該協議需要得到安理會的正式批準,然后才能生效。
圖片來源:europarl.europa.eu
歐盟減少、再利用和回收包裝的新規則
1減少包裝并限制某些一次性塑料包裝
與理事會臨時商定的規則包括包裝減少目標(到2030年減少5%,到2035年減少10%,到2040年減少15%),并要求歐盟國家減少,特別是塑料包裝廢物的數量。為減少不必要的包裝,集團包裝、運輸包裝和電子商務包裝的最大空置率為50%;制造商和進口商還必須確保將包裝的重量和體積降到最低。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某些一次性塑料包裝將被禁止,例如未加工新鮮水果和蔬菜的包裝,咖啡館和餐館使用的食品和飲料包裝,獨立分量的包裝(如調味品、醬汁、奶精、糖),住宿用洗漱用品的微型包裝和非常輕的塑料手提袋(低于 15 微米)。為了防止對健康產生不利影響,該文本包括禁止在食品接觸包裝中使用超過一定閾值的所謂“永久化學品”(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或PFAS)。
2鼓勵消費者選擇重復使用和補充
針對酒精和非酒精飲料包裝(例如牛奶、葡萄酒、芳香葡萄酒和烈酒除外)、運輸和銷售包裝以及分組包裝,預計將制定具體的2030年再利用目標。成員國可以在某些條件下給予五年的豁免。飲料和外賣食品的最終分銷商必須為消費者供自帶容器的選擇。到2030年,他們還將努力為10%的產品提供可重復使用的包裝。在一份相關公告中,Oceana呼吁飲料生產商改用可重復使用的包裝。
3可回收包裝,更好的廢棄物收集和回收
根據新規定,所有包裝(輕質木材、軟木、紡織品、橡膠、陶瓷、瓷器和蠟除外)必須符合嚴格的標準,可回收利用。措施還包括塑料包裝的最低回收含量目標和按包裝廢物重量計算的最低回收目標。到 2029 年,90% 的一次性塑料和金屬飲料容器(不超過 3 升)將不得不單獨收集(通過押金返還系統或其他確保達到收集目標的解決方案)。“在環境法中,歐盟首次設定了減少包裝的目標,而不管使用的是什么材料,”報告員fracimacrique Ries (Renew, BE)說。“新規定鼓勵創新,并包括對微型企業的豁免。禁止在食品包裝中使用永久化學物質是歐洲消費者健康的一大勝利。我們現在呼吁所有工業部門、歐盟國家和消費者在反對過度包裝的斗爭中發揮自己的作用。”